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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冠肺炎】疫下查詢「在家安寧」較疫前多1倍

新冠肺炎疫情之下,查詢及簽署「預設醫療指示」的人數增多。有老人科專科醫生表示,有健康人士因對接種新冠疫苗存憂慮、怕染疫後離世而提早簽署指示,以防在罹患不可逆轉疾病,例如持續植物人狀況時,可拒絕任何維生治療;另有不少個案亦因為公立醫院、安老院舍等限制探訪問題放棄到醫院接受治療,選擇在人生最終章「在家安寧」。

▲ 養和醫院長者醫健主任、老人科專科醫生梁萬福。(養和醫院提供圖片)

養和醫院長者醫健主任、老人科專科醫生梁萬福表示,以往簽署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多數為有末期疾病、或患有不可逆轉疾病的患者,有關人士亦可同時簽署「不作心肺復甦術」,預先指明如出現心跳停止時不作心肺復甦術。而自疫情出現,有10至20多名健康的中年人士,因對怕疫苗的副作用和染疫後離世而提早簽署指示,即一旦出現末期病情等情況,可拒絕維持生命的治療。

他指出,養和醫院自2015年起至今,曾為60名病人提供「在家安寧」的服務,惟在疫情之下,公立醫院、安老院舍等設探訪限制,院方在2020年接獲的有關查詢亦較疫情前增多一倍。

梁萬福又難忘一名患有呼吸性疾病的90多歲婆婆的個案,她去年曾因肚痛而入住公立醫院,出院後再因呼吸系統疾病,需到私家醫院接受檢查及治療,惟因婆婆惦記同為90多歲的老伴,亦不想對方因曾外出而增加染疫風險,故向女兒表達想留家治療的心願,在家使用正壓呼吸器以紓緩呼吸困難的症狀,不打算入醫院,亦接受及期望在熟悉地方度過最後時光,及後因病情惡化,她最終在十多名親友倍伴下,安然在家離世。

他表示,「在家安寧」必定是患者與家人的共識下才能圓滿達成,而及早規劃亦可以免爭拗,並為患者作最好的安排及準備。他又直言不少人對「在家安寧」存有誤解,以為病人離世後需要報警處理,而住所亦會變成「凶宅」等。

他解釋指,根據香港法例訂明,醫生須在病人離世前14天內與病人見面,並其離世後24小時內上門證實屬自然死亡,方可為死者發死因醫學證明書,而家屬只要按病人意願預先安排喪禮及殯儀事宜即可,毋須報警,而遺體亦毋須解剖。至於「凶宅」是主要針對死於非命,即是他殺或自殺個案,而大部分年過80的長者能在家中自然死亡,不會構成凶宅因素。

梁萬福指出,由於港府仍未就「預設醫療指示」立法,有不少醫生處理在家離世時,會較為謹慎或擔心有法律後果。他期望有關立例可在2022至23年呈交立法會審議,目標下年可以立法;另盼在「在家安寧」方面可以有更加多的公私營合作,讓有意「在家安寧」的患者可得到私院提供的協助,而私家醫生亦可在基層醫療方面提供有關服務,讓患者可以多一個選擇。

「預設醫療指示」是任何18歲或以上、精神上有能力行事者均可簽署,旨在在罹患末期癌症、持續植物人狀況或出現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等疾病時,可以拒絕維持生命治療,包括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。

原址:【新冠肺炎】疫下查詢「在家安寧」較疫前多1倍-香港經濟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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